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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纯净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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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感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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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09:27:23 |只看该作者
依据错那•西绕桑波的《毗奈耶根本论日光疏》所述,在末法时代,能保持根本戒不犯,即为戒律清净。法王如意宝的《教诲甘露明点》也云:‘根本堕罪与自续,常非并存为净戒。’于食净肉者来说,别解脱戒未犯,菩萨戒中依《梵网经》也只犯轻垢罪,且此轻垢罪通过忏悔也即可清净。如汉地共称的清净比丘中,也有午后食饭或懈怠不听法者。是故,无论守持何戒,应以戒体之轻重为主,不能仅看表面形象。如今见他人犯根本重罪,不觉有过,对犯轻罪者,却极为见怪,并立为破戒,如是判断,是否应理,尚请三思!

综上所述,戒肉茹素有无量的功德,食肉则有极大过患,但在藏地,佛教徒食用三清净肉于菩萨戒与别解脱戒均不为破,更不等同于杀生与外道的行为。所以,以藏汉为主的所有佛教徒,应该团结和合,互相尊重,不得诽谤,应知都为释尊所传下的清净教派,都有解脱道。广学实证的人,由此可证藏汉互通,显密不违,各派圆融矣。吉庆佳日宜戒杀放生

放生有许多的功德,能使诸事呈吉祥,莲池大师云:‘戒杀之家,善神守护,灾横消除,寿算绵长,子孙贤孝,吉祥种种,难可俱陈。’杀生则广积怨业,并使宿世所累积的福寿逐渐消减毁灭,故每当逢年过节、庆贺生日、或喜庆婚礼、生意开业、宴请宾客等吉庆佳日,皆应广行放生,而不应于此时宰杀生灵、暴殄天物,广行杀业。

原本是喜庆吉日,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逢年过节则希望来年五谷丰登、人事兴隆、诸事吉祥,为何反而于此时广杀生灵,埋种祸根?世人肆意宰杀生物,残忍成风,致使冤孽重重,天也不喜,故有水火饥馑以及刀兵,普庵祖师《戒杀文》云:‘三荒二旱,为人岂不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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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5-9-10 09:26:06 |只看该作者
但大乘经论对食肉作了严格的遮止。如《大象力经》、《大云经》、《涅槃经》、《指经》、《楞伽经》、《善臂请问经》以及中观等论中广说了食肉的过患。在《楞伽经》中佛告大慧菩萨:‘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时,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又如经云:‘何人食用肉,先堕饿鬼众,后堕号叫狱。’寂天菩萨在《集学论》中说声闻乘开许三净肉亦是不了义的抉择,因要引食肉者渐次入佛门故,并引《楞伽经》说明。萨迦班智达的《辩三戒论》云:‘声闻可食三净肉,若彼净肉不食者,是乃提婆之禁行,大乘经论遮食肉。’藏地全知果仁巴在《辩三戒论释善解佛意疏》中亦作如是宣说。

但是,有些寡闻无智的人,认为吃肉的全是外道,或因此而戒律不清净,这却是一种偏见。难道佛陀在小乘经典中开许食用三净肉,于是这些经典也成了外道书籍吗?如今佛教信徒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泰国、不丹、斯里兰卡、缅甸等佛国的教徒们,不仅是居士食肉,出家人中也少见素食者,那这些国家的所有僧俗,全是戒律不净者吗?这是否仅是一个坐井观天的精彩故事呀!

又有人认为只有汉地显宗崇尚素食,藏地学密者则全是食肉的,其实不然,除食用三净肉者外,藏地还有相当一部分僧众与居士倡导并奉行素食。五明佛学院每当打斋供僧时,总要准备一大锅素饭,以方便藏汉两族吃素的僧众。在四川省红原县,有一活佛,在他第一世时,发愿七世中不进肉食,现在是第二世,从小见肉就哭泣不已,至今已成年,戒肉茹素依然如故。

若有人想:‘汉地《梵网经菩萨戒本》中说:“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食肉教徒对此经作何解释?’殊不知在藏地所传的两种菩萨戒,均有别于汉地,为属于由龙树、无著二大菩萨所传的瑜珈部。龙树菩萨的甚深见派中有十九条重罪,八十轻罪;无著菩萨的广大行派中有四重罪,四十六轻罪,在其戒条中,虽未见开许处,但也未见遮破食肉。另外,《梵网经》中此不食肉戒列为四十八轻垢罪之一,非犯根本重罪,与‘别请僧’、‘不行救赎’、‘懈怠不听法’等轻垢罪并列,此后三条均极易犯,并未见重视,独重视此不食肉戒似亦非应理。若想:食肉过患既堕恶趣,则应非轻罪耶?答:这也不一定,因此食肉过失虽堕地狱,然仍较易忏悔清净。又如《宣说轻重罪经》说:‘比丘犯一白衣轻罪,亦需在复活地狱受八万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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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09:24:39 |只看该作者
在《楞严经》等大乘经典中,佛陀著重宣说了戒杀断肉以及素食的功德。如《楞伽经》中云:‘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佛说十善戒经》云:‘啖肉者多病,当行大慈心,奉持不杀戒。’因此在历史上梁武帝也根据《涅经》等佛经教义,出于慈悲心肠,反对吃荤,著《断酒肉文》四篇,主张僧尼一律断鱼肉,他又召集三律师入宫会议,使僧尼断肉食素,从此在汉地佛教徒中吃素成为良好的定制。直到如今在汉地绝大多数寺院的法师居士都是在坚持吃素,获得佛经所说的无量断肉功德。

但在食肉的问题上,藏地及奉行上座部的东南亚地区与汉地有著不同的传统习惯,又均有教证依据,欲解释此现象、推知佛经的深奥意义,应根据具德上师的教言、清净的传承、以及广大的智慧,以此方能了知各种经论的不同破立之处。

有人以为藏地食肉是密宗风行所致,事实并非如此。确实基于密宗最高的见地,吃肉与双运、降伏等一样皆属于密宗的最高行为,但这仅对于证悟很高的瑜珈师而言,非一般凡夫所能企及。如大成就者帝洛巴常吃生鱼,那洛巴对此未生起邪见,如理依止后,也获得了究竟成就。又如汉地济公和尚一生吃肉喝酒,然人们依然推崇其为圣者的权巧示现,而未敢讥侮或效仿一样。藏地佛教徒食肉的习俗,即是基于高原地理不长庄稼的客观现实,以本师释迦佛在别解脱戒中的方便开许为根据而形成的。

如印度律宗祖师功德光和释迦光在各自所著的《律经根本律》与《毗奈耶三百颂》中都开许食用三净肉。又《毗奈耶经•药事品》中云:‘世尊告,不得食用非清净之肉。’《律仪经》云:‘观察钵中之鱼肉等,若非人肉等,则可食用。’印度阿梨巴西在《中观精华论》中云:‘声闻乘论中,开许三净肉,食亦无过失,已成精等故,如乞食无过……。食肉非有过,时众无害故。’《中观精华论释》中亦云:‘大悲怙主释尊者,于大乘经典不仅未开许食肉,且云遮止。小乘经中食用三净肉亦说无过失。’此三不净肉,多数智者根据《律仪颂》中‘利众如来云:故意宰杀肉,或见或闻疑,其肉不得食。’一偈解释为或见或闻或疑为我杀者,但也有些论典说凡是为食肉而宰杀者,全为不净肉,如释迦光论师所著的《毗奈耶具光论》云:‘不食故意宰杀之鱼肉等,若杀或劝杀、及随喜杀者,虽是三净肉,但故意宰杀乃无慈悲心故,亦非合理,不得食用,余肉乃无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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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09:22:52 |只看该作者
现在在汉地以及国外,人们所造的杀业很重,饭店中菜谱上的花样越来越新,被食用动物的范围越来越广,制作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餐桌上成百上千的生命尸身横陈,真好似一个人间地狱,悲惨世界。而那些杀生烧制的人,何时能还清这沉重的债务呢?

而藏地雪域是诸佛大悲色相观世音菩萨所化道场的原故,百分之九十八的人从小就念佛行善,很少杀生,若一家杀了一头牛,全家就会为它发愿念咒,并请寺院僧人念经超度;当发现有兔、猫、乌鸦等死亡后,人们也会请僧众诵经超度,然后埋葬。在食肉前,人们习惯上都要念观音心咒七遍或一百遍。在有人出钱买下将被宰杀的牛羊等准备放生时,卖方也往往会减低价格,作为对放生的一种随喜。

因此,我们所有皈依佛门者,详细观察自己,自己若不具大悲心,那就成了一个仅具名相的佛教徒。故应千方百计使自己发起悲心,尽力放生,饶益受苦的众生。我们哪怕在一个月当中能救一个有情的性命,也有重大的意义和功德。往昔的诸佛菩萨和高僧祖师们,为了挽救众生的痛苦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据《大智度论》卷十一记载:往昔雪山中,有一仙鸽,生活优游自在。有一天,鸽见一人,为大雪弥漫而失道,穷厄困苦,饥寒交迫,命在须臾,鸽见此人,大发慈悲心,即飞行求火,聚薪燃之,为此人烤火取暖;又复以己身投火自焚,以施此饥人果腹。仙鸽以此功德,后来转世成佛,即释迦如来。与这些大菩萨们相比,若我们连放生的这一点钱也舍不得,难道还算是发大乘菩提心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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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09:21:39 |只看该作者
《大智度论》说:‘慈悲为佛道之根本。’《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于最初入大乘数,亦以唯发此心安立,后出大乘,亦以唯出此心安立。故大乘者,随逐有无此心而为进退。’法王如意宝所作的《胜利道歌天鼓妙音》中说:‘沉溺恶境轮回众,为得究竟安乐地,当负利他心行责,应舍爱自如毒食;此能堵塞恶道门,此引善趣之福乐,亦得究竟解脱地,切莫多思修此要。’

我们对于放生,不能仅仅当作一件表面上的好事,而应以大悲心为本而放生,否则实不应理,如宋朝的大文学家苏东坡的爱妾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热衷于放生,有一天到山林里放生回来,看见庭中一群蚂蚁正在争食掉落的糖,她一举脚把蚂蚁都踩死了。苏东坡看见后,不禁感慨地说:‘你放生是为了慈悲,原是好事,但是为何独厚禽鸟,而薄待于蚂蚁,这不是真实的慈悲呀!’《劝发菩提心文》云:‘尝闻入道要门,发心为首,修行急务,立愿居先。愿立,则众生可度,心发,则佛道堪成。苟不发广大心,立坚固愿,则纵经尘劫,依然还在轮回,虽有修行,总是徒劳辛苦。’

同样道理,对渺小众生也不能轻视,《贤愚经》云:‘虽微小罪恶,勿轻谓无害,火星虽微小,能烧草山积。’《入菩萨行》亦云:‘于一刹那造一罪,于多劫住阿鼻狱,无始生死所积罪,不生善趣何需说。’汉地大德亦云:‘万物伤亡总痛情,虽然虫蚁亦贪生。’若对众生不具大悲心,虽即是僧人或居士等,也仅是外表形相而已,而不是真正的佛教徒。

此外要想修本尊法有所验相也需具备为利有情的大悲心,比如,无著论师在鸡足山苦修十二年,一无所获,未能亲见其本尊弥勒菩萨,气馁下山,于中途看见一母狗,二足皆跛,腹上遍满小虫,痛苦不堪。无著菩萨因此生起极难忍猛利大悲,用手去除虫又恐将其杀死,乃不顾狗身烂坏、脓液熏人,闭目伸舌,欲以舌去添掉诸虫。然舌触到的却是地面,睁开双眼,狗身已不现,而出现在面前的却是光明赫弈的本尊弥勒菩萨,无著菩萨悲喜交加,请问弥勒菩萨为何不垂慈悲,十二年中不现真身。弥勒菩萨答言:‘非不现身,实我与你从未分离,只因你业障太深,故不能见。你十二年苦修,业障略薄,今见我幻化之母狗而生起大悲,业障净除无余,故能真实亲见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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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5-9-9 17:32:44 |只看该作者
咱们应当从现在起尽量不害任何众生,前世或今生所造的杀业,精勤忏悔,若诚心忏悔,便能消尽恶业,譬如以前印度指王,性情凶残,曾杀九百九十九人,取每人一指节,拟为项,但因不满千数,想杀释迦牟尼佛时,认识自罪,内心忏悔,后证得罗汉果位。

若想:前经说杀生住一中劫地狱,此说今生解脱,此二不相违吗?答:此二不违,前者是指未忏悔者而言,此说以忏悔力能除杀罪之障,便能今生成就。例如,本来犯死刑罪的人,后来依人力或财力等,此人不但不受死刑,且有改过悔新,东山再起之机会。同样,依金刚萨垛的誓愿力和自已的悔心力,能除恶业,也有依靠菩提心进行忏悔的方法。所以杀生深重的人,一心忏悔是最最重要的呀!

忏罪的方法主要用《三十五佛忏悔文》或诵百字明及金刚萨垛心咒等极为殊胜的陀罗尼。《妙臂请问经》云:‘如春林火猛焰炽,无余遍烧诸草木,戒风吹燃念诵火,大精进焰烧诸恶。犹如日光炙雪山,不耐赫炽而消溶,若以戒日念诵光,炙照恶雪亦当尽。如黑暗中燃灯光,能遣黑暗皆无余,千生增长诸恶暗,以念诵灯能速除。’《猛利三调续》云:‘念金刚萨垛十万遍,犯根本誓言也能清净。’《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云:‘每天念二十一遍百字明,不增上罪业。’《无垢忏悔续》云:‘念一百零八遍百字明,能清除一切罪障,解脱三恶趣。’《金刚萨垛修法如意宝珠》云:‘若具足四对治力,如法念诵四十万遍金刚萨垛心咒后,则破根本誓言罪亦能清净;且今生成办一切所愿之义,来世亦决定往生极乐世界等自己所欲之净土。’

如是忏悔者,能得净罪之相,其相即如《准提陀罗尼》所云:‘若于梦中梦吐恶食,饮酪浮等,及吐酪等,见出日月,游行虚空,见火炽燃,及诸水牛,制伏黑人,见比丘僧比丘尼僧,及出乳,树,牛王,山,狮子座及微妙宫,听闻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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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5-9-9 17:29:27 |只看该作者
皈依三宝的众信徒,守菩萨戒和密乘戒者,千万不能杀生,否则失坏一切戒律。佛经云:‘皈依佛者,真实居士,不依余天;皈依法者,当离害心;皈依僧者,不随外道。’《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云:‘皈依戒三所断者:皈依佛,不得皈依外道诸天;皈依法,断除损害众生,甚至梦中亦不得害众生;皈依僧,不依外道伴友。’是故若杀生,则失坏皈依戒,若无皈依戒,则岂有居士沙弥、比丘、比丘尼等戒?《七十皈依颂》云:‘一切虽有律仪,若无皈依则无戒。’若杀害众生,也定失坏菩萨戒,因根据经论,一切菩萨戒的根本为愿菩提心,若故意损害宰杀众生,难道还有此心吗?设使无有菩提心的种子,其余善法从何增长?《华严经》云:‘善男子,菩提心者,犹如一切佛法种子。’若杀害众生,则违犯密乘十四条根本戒中的第三条嗔恨总道友和第四条对众生舍慈心之戒。

无论修显宗或密宗,若杀害众生,则诸佛菩萨不会欢喜,若他们不喜,则永时不得加持和成就。寂天菩萨云:‘若谁安乐诸佛即欢喜,谁遭损恼佛心不悦生,有情欢喜诸佛即欢喜,损恼有情即伤如来心,若人逼身烈火所烧燃,一切欲妙不能令心安,若人损恼有情亦如是,更无余法可使佛欢喜。’《普贤行愿品》云:‘众生至爱者生命,诸佛至爱者众生,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

是故很多修行人不得成就和不见本尊的根本原因,恐怕是由前世或今生中伤害有情而来,因此今后应忏悔自己的杀业,立誓从今以后再不作令诸佛不喜之事,如寂天菩萨云:‘是故由我损恼诸有情,所有诸大悲者不喜事,一切现今各各皆忏悔,所有诸罪愿佛悉鉴宥,为令一切如来欢喜故,从今誓为世间作仆使,假令众生践我顶上行,至死不报为令汝欢喜。’

吾等大恩根本上师、显密圆融、众生怙主、法王如意宝金刚阿梨晋美彭措勇列吉祥贤尊者,亦于今年近五千僧俗弟子中,传讲释迦牟尼传,讲到悲苦众生时,不能自已,哽咽流泣,再三发誓,纵遇命难亦不害任何众生,此时,吾等众多弟子,亦从内心深处,发誓永远不加害众生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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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7:27:21 |只看该作者
曾经佛在世时,有阿罗汉邬陀夷,给一婆罗门女子说法,后此女子与一盗贼谋杀了这位阿罗汉,把砍下的头埋在灰坑里。国王发现此事后,捕捉并活烧了盗贼与女子,并将盗贼的五百眷属处以砍断手足的刑罚。当佛弟子向释迦牟尼佛请问此事因缘时,佛陀告以从前鹿野苑有一梵施国王,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肠子捆住了城市。国王问婆罗门大臣此梦吉凶,婆罗门本知是善梦,然为自己与五百眷属的利益,答以需大量杀牛供众,当时有一母牛与公牛,国王本不想杀,而婆罗门儿子坚持应杀,这俩牛因无故遭此横祸而在临死时发了恶愿,发誓将来报仇并断婆罗门五百眷属的手足。那时的梵施国王即现在的国王,当时的大臣即现在的阿罗汉邬陀夷,五百眷属即五百盗贼,当时的母牛与公牛即现在的女子与盗贼。

又有圣者龙猛菩萨布施其头的故事。以前印度的乐行王作太子时,为早日继承王位,而求龙猛菩萨布施其头,太子先用宝剑,但是如砍在虚空,无丝毫损伤。龙猛菩萨告以自己的兵器业障已消除,只有往昔割草时杀过一虫,此果未报,因此只有以吉祥草才能砍下其头,后来果然如是。

大圆满传承祖师贝洛扎那,以前世作比丘时,曾杀过身上虱子,以此果报,在被迁往到蒋慕茶瓦容后,关在有许多虱子的监狱里。

虽然诸圣者已内证了相应的空性,外境对他们已经无利无害,但在显现上,仍须感受这如幻的业报,这也是因果真实不虚的又一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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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7:21:15 |只看该作者
一切小动物同样具生命,都具苦乐的感受,贪生怕死,与人无有差别,不能轻易伤害,否则,同样遭受果报。譬如,从前在江苏扬州外城有位农民叫四六,他喜好整理园圃种植花木,有一天挖土时发现一个蚁穴,内有无数蚂蚁,因他凶残好杀,从家里拿一盆沸水,直接灌入蚁穴,无数的蚂蚁全被烫死了。那年八月的一天,他梦中忽然看见无数的蚂蚁爬遍他的全身,醒来时,发现他全身肌肉有无数红色斑点,次日后,小点都化为红泡,每一红泡里长出一只蚂蚁,狠咬其肉,病苦难忍,他恐惧哀叫,数日之后便趋死亡。这仅是人世的一种果报,尚有三恶趣的无量而难忍之苦。故敬请诸君,当思维杀生的不可思议业感!

本来世上的一切众生,都爱执自己的生命,除地狱众生外,都不愿死亡。比如某人将待遭枪杀,若有一人,以钱帛赎出或其他善巧方法救出,此人于彼无疑真正是一个救命恩人,被赎之人此时定会思潮如涌,热泪盈眶,情深如海,恩重如山,刻骨铭心,万分感激。同样之理,若见遭杀有情而行放生时,也有如此之德,哪怕仅仅是买一条小鱼。

根据《俱舍论》所述,若有人委托或者随喜他人杀生,则此业被称为积而未作之业,此人与亲自宰杀者有同等罪过。如果在梦中杀生或误踩足下虫蚁而致死等,因无有杀害之心故,被称为作而无积之业,无有大罪。曲珠仁波切著的《极乐愿释》云:‘若为三宝杀生,其罪超过余罪十万倍。’故以杀生所得之资财供僧、或修建寺庙、佛像等,非但无有功德,且有极大过失。又据佛经及《俱舍论》中说,凡买卖刀、枪、鱼网等用作杀生的工具,买卖双方皆当堕于地狱,并且在工具未毁灭之前,日日增上无量的罪业。

另据教证,一家人中,如果有一人操持屠夫、猎人等杀生行业,则此家中人人均当堕地狱一次。若山谷中有一人杀生,则整个山谷不得吉祥。并且一刹那也不能与此类人接近和交谈,他们到别人家里,也会带去诸多不吉祥事,他们的物品若带在身上则会消减自己身上三宝加持品的力量,即使仅接触他的影子也会带来许多不安与不吉祥。

因此,应该守护不杀生戒,此有极大功德,纵不能永断杀生者,也应发愿一年或一月、甚至一天断杀。不杀有很大利益,从前在圣迦多延所居的城市中有一屠夫,他受持夜间不杀的戒,次后,因在世杀业所感而生于孤独地狱,白天在炽热铁室中受苦,但持戒之功德力却使他在夜里,住于天宫,四天女围绕享受安乐。

明了上述杀生过失后,我们应当在上师三宝前,发坚固誓愿,从今之后,纵遇命难亦不杀害任何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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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5-9-9 17:19:57 |只看该作者
又佛经中有一故事,曾经目犍连和德生比丘至海边时,见一人全身炽燃火焰,口出大哭声,周围有无数饿鬼执持燃火之弓箭,向他射刺。目犍连以神通观察因缘,此人前曾为一猎人,杀生极多,故其生时多年受苦,死后即堕地狱,难以解脱。

其余经中有另一故事,昔日舍卫国毗卢择迦王率领军队,至释迦族聚落,杀害八万释迦族人,彼时,佛观其因缘,为往昔释迦族人当渔夫杀害众鱼类的果报,毗卢择迦王和其大臣为当时二大鱼的转世投生。

所以,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前世和后世,但自己杀生的恶业恒时跟随著,一旦因缘成熟时则会现前其果报,若得天眼神通,则定会注意取舍因果。《百业经》云:‘有情之诸业,百劫不坏灭,缘合应时际,其果定成熟。’诸契经和毗奈耶皆云:‘诸业纵百劫不亡’,智悲光的《功德藏论》云:‘空中金翅鸟高翔,虽不现见其身影,如同有情之诸业,缘会时临定显现。’如是所说的意义是:譬如金翅鸟飞翔高空时,我们虽不能现见其身影,但此时,并非无身影,只要我们一直跟随,一旦鸟身下落时就能明见其黑影;同样,我们杀生的恶业或放生的善业,现在虽然不能现见,但却终不会失坏,何时因缘成熟时便会现前其果报。

世界上的一切动物,实际上都是好生怕死,与人一样。如《功德藏释》云:‘往昔释尊当国王时,其眷属因田旱祈雨,而杀生供神,此时,国王生悲愍,设法遮止,而云:瞻洲天旱地干,余供无力,当从吾眷属之中,宰杀千人,供神求雨。尔时,诸所有臣民,恐惧祈祷,免杀供神。时王曰:汝与余众,本皆相同,悉爱自命。’有些愚笨的人,见到正待遭杀的牛等牲畜恐怖抵拒而怕死的情状,不但不加以同情怜悯,反而大发愤怒,非去宰杀不可,此人死后定即堕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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